Monday, August 30, 2010

吕梁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推广

  整合资源 部门联动 大胆创新 破解难题

  本报讯 (李 婧 雒相武)8月27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吕梁召开,会议对该市司法局、交警支队、离石区司法局、离石区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

  人民调解是我国历来比较重视的一种纠纷解决方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离石区交警大队秉承知民、亲民、爱民、便民、助民的为民理念,为解决事故处理环节的诸多难点,多方筹措,积极努力,于2009年12月,在全省首家推出“人民调解”,并聘请了10名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的离退休政法干部承担事故双方的调解工作重任。与此同时,该大队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先后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救助基金”、“实行三级联动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成功地运行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全面改善了辖区道路交通的基础设施,先后投入了GPS定位系统、3G单兵执法传输系统等科技设备,从科学管理、科技管理、规范执法上要警力,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科学、优化、合理的发展轨道。该大队还将原先的事故科分为四个中队,分别驻扎在重要路段的秩序中队,以此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共享,更重要的是便于快速出警、及时处警,大大地提高了办案的速度和工作效率。同时各事故中队分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发生事故后能就近及时调解和处理,真正达到了服务人民、方便群众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半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共受理调解案件161起,调解成功16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4%。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调解制度网络的建设和运行成效显著,不仅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更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