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于大清少将在今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会上,介绍了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重要意义。
于大清说,现行的预备役军官法是1996年1月颁布的,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对于贯彻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保持预备役军官储备规模,提高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素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于大清同时表示,但是近十五年来,在这部法律的运行过程中,也有三个方面的情况,对法律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第一个方面,随着中国我军现代化建设在新的起点上的扎实推进,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日益增多,需要对现行法律中的一些内容,诸如预备役军官的储备结构、选拔配备、征召动员、教育培训等规定进行完善和修改。
第二个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涉及到的一些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等方面的改革变化发生了一系列的调整变化,也需要我们现行的这部法律在一些内容上作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
第三个方面,这些年来,在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中,各地探索、摸索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做法,有些经验和做法带有一定的规律性,也需要及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以更好地指导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的实践。基本的意义和修法的目的大体就是这样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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