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2, 2010

关于设立“不小偷小摸奖”的决定

  XX市各有关部门、全体市民:

  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劳动致富、不小偷小摸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给全体市民树立模范典型并鼓励大家在平时遵纪守法。经研究决定,我市将隆重发起“寻找不小偷小摸者”活动,并将长期设立“不小偷小摸奖”。

  此次活动,我们是借鉴了石家庄市“寻找不闯红灯的人”活动。前几天,该市6名不闯红灯的市民,成为第一批幸运者,分别获得500元的奖励。今后一段时间内,该市这项活动将持续进行,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每天在市区10个路口,各寻找“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和“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分别奖励500元现金。从当地推行实施的效果看,他们此项活动是隆重而成功的,有力营造了遵纪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扭转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被动局面。

  我市隆重发起“寻找不小偷小摸者”活动,并将长期设立“不小偷小摸奖”,更是顺应民意的积极举措。从7月1日起,广东江门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廉政公积金”制度推出后,有很多市民就质疑:官员守法可以拿奖励,普通百姓为何就没有?相反,本市设立“不小偷小摸奖”,体现了我们尊重民意的开明政府作风,是执政理念的一次进步和飞跃。

  经研究,本市设立的“不小偷小摸奖”,奖金为每人人民币1000元,对于“寻找不小偷小摸者”活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端正认识,活动不是“花钱买守法”,而是通过现场奖励及媒体宣传,让遵纪守法、劳动致富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最终达到提高市民素质的目的。

  广大市民必须充分认识到,“寻找不小偷小摸者”活动是本市引导市民守法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遵纪守法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带头人”的受奖,却可以让其劳动致富、不小偷小摸的闪光行为放大,从而感染更多的人,从而提高城市的文明、守法形象,提高城市的品位。

  为扎实开展“寻找不小偷小摸者”活动,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考察团,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石家庄市参观取经;实施细则待完善后,将下发各有关部门。

  XX市政府

  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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