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丹)我省15个事业单位今起公开选聘台湾专才,入选者将享受每月一万元的生活津贴、免租金住房等优厚待遇。
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台湾人才来闽就职在待遇上有了明确规定。首先,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同职人员平均标准发给,同时每人每月享受1万元生活津贴。选聘单位还将提供免租金住房,在购房、税收、社会保险等方面也享受省内居民同等待遇。此外,还可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在选聘管理上,台湾专才在闽就业的聘用期为1-3年。其中,每年在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特殊情况经双方商议至少要在3个月以上。省公务员局表示,台湾地区有意应聘者,可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
那么,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参加选聘呢?据介绍,除了诚信守法、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外,报名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台湾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台湾知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出色完成任职目标的台湾人才。
公开选聘职位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副所长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
福建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副院长
福建农林大学作物科学学院副院长
福建农林大学休闲农业研究所副所长
福建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副院长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
厦门出口加工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副馆长
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后两个职位仅面向漳浦、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内台湾农民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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