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村里建新桥 收费打“白条”

  本报临沂9月13日讯(记者车少远郇恒吉)327国道临沭县蛟龙镇后石门头村路段拓宽改造,43家沿街住户门前的小桥须拆除,并被通知统一缴费建新桥,但缴费只给了收据。

  10日,记者来到后石门头村看到,沿街住户前新建的小桥是铺在一根根水泥管道上的。村民介绍,因国道拓宽,他们以前修的桥必须拆。“现在各户村民正忙着秋收,桥被拆了,无路可行,向镇里反映,镇里称必须缴费再统一修新桥。”胡先生说。凡缴费的村民,都持有一张“山东省临沂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款票据”。记者看到,收费项目名称为“村代收修桥开口费”,收费金额大都为2100元,收款人均为胡某。一位村民介绍,胡某是他们村的书记。

  临沭县公路局路政科田科长表示,327国道扩宽改造自3月25日封闭施工,考虑到村民面临秋收走路不便的情况,便提前由村委书记代收开口费,统一建设桥梁。村委书记代收开口费后暂时出具收据,待所有住户都交费后,村委书记将这笔款项交县公路局。届时,县公路局会统一为缴费村民替换正规发票。

  记者查询了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于2000年4月份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的通知,其中第七条规定:各收费单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发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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